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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學習資源中心(L111)

 

圖書館學生學習資源中心,位置於圖書館大樓一樓(L111教室),凡是本校學生,都可攜帶學生證前往使用電腦,提供上網及列印服務(自備紙張)。

開放電腦教室僅提供校內合法授權軟體,同學若有其他使用軟體項目請自備合法軟體。

開放時間

  1. 開放時間請參閱「圖書館服務時間」。
  2. 前來使用請務必攜帶學生證。
  3. 寒暑假時間異動另行公告!

使用規定

  1. 資訊圖書處電腦教室提供全校教職員及學生課後實習使用。
  2. 電腦教室開放時間,依資訊圖書處網頁公告為主。
  3. 請於開放時間內使用電腦設備,並繳交「學生證」予值班人員,以確認本校學生身份及使用記錄。
  4. 禁止使用非法軟體及非法下載,以尊重智慧財產權。
  5. 禁止攜帶飲食及雨具進入電腦教室。
  6. 未經資訊圖書處許可,禁止拆裝電腦教室設備。
  7. 教室電腦內硬碟僅提供檔案暫存之用,使用者仍應自行備份,資訊圖書處不負資料保管之責。
  8. 印表機請依列印控管軟體登入郵件系統之帳號及密碼使用,列印規定為:
    1. 自行攜帶空白紙張。
    2. 每次送出列印最大數為10張,一學期每人固定400張限額。沒有額外收費、扣款或購買點數問題,超出限額不再另外追加。
    3. 登入請使用本校「GMAIL電子郵件系統」之帳號及密碼,並留意「轉寄和POP/IMAP功能之POP功能已啟用(設定方法教學.pdf)」,否則無法登入。
  9. 教室內各項設備,請好好愛惜,不得破壞。
  10. 使用完畢後,必須正常關機,將隨身所攜物品帶離,勿隨處製造垃圾,以維護環境清潔。
  11. 使用者均須遵守本管理規則及開放時間,無法遵守以上規則者,不得使用教室設備。
  12. 有關電腦教室公告,皆公佈於資訊圖書處網頁
  13. 違者將停止其借用一個月之處分,如果仍不聽勸而強行借用,將依校規處理。
  14. 開放時間請遵守值班人員之協助指導。 本規則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